我们都知道的一点是,人是群居动物,群居的内部资源共享,使个力量增强,然后就出现文明,人类社会,出现社会分工等等。
做过管理的人知道,一个团队,并不是人越多,带来的效益越大,而是看什么样的组合。婚姻呢,是人类社会最小的构成单位。在这个有效的单位中,它能带给单位内的成员,最大化的利益。当然,这种利益可能是精神的,也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全方位的。
离群独居的人,要么很强大,要么就等待被淘汰。不强大的,不想被淘汰的。就寻找组队机会,进入小单位,做好份内的事情。
婚姻是功利的。 它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寻求彼此保护,协同工作生活,取得好好生存下去的更大机会。有人做饭,有人打扫房间,有人修马桶,有人装饰屋子……彼此相得益彰。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了依靠。
两个人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各尽所长。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了效率最大化。如果恋爱是漂亮豪华的包装,婚姻就是打开包装后的耐用品。经济实惠,没有过多装饰。“桃之夭夭,灼灼其花,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婚姻的真正目的。
爱情对于婚姻来说,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万万不行的,更是不幸福的。金钱对于婚姻来说,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的婚姻是万万不行的,更是不幸的。
果真如此吗?先从“宝黛悲剧”解读。“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在宝玉的眼里,林妹妹是决不会输个宝姑娘的。然而,何以成为“金玉良缘”的,却是宝玉与宝钗,而绝非宝哥哥和林妹妹呢?难道说宝、黛之间的情不深,意不浓吗?非也!青春男女,谈情说爱可以,谈婚论嫁(价)就由不得使性子了。何也?且看:贾府与薛家,一官一商,官商联姻(营),可谓门当户对,珠连壁合。官商结合,黄金搭档;符合一加一大于二的经济学原理。相对于贾府,林家与薛家就无法相提并论了。况且,宝姑娘“财貌双馨”,林妹妹也就只好“质本洁来还洁” 了。家族存亡,生死抉择。“宝黛悲剧”似只能作如是解。鲁迅先生所说的:“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亦只能如此作解。
再说潘金莲嫁武大郎。“一枝花插在牛粪上”。此“牛粪”,应作何解?大郎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小男人了。若论其善良厚道之美德,西门大人是没得比的。何以大郎竟惨遭七窍流血之下场?仅仅是因为他是“七寸丁皮”,相貌丑陋吗?似亦非也。男人再丑,总不会比“公公”再丑了吧。可人们没听说过,“公公”娶妻而遭杀身之祸的。可见,男人的丑并不可怕,最要命的莫过于穷了。
由此及彼,“中国式结婚”,可见一斑。中国不乏倾国倾城之美女,何以未有过“不爱江山爱美人”般的温莎公爵。
昔日之“郎才女貌”已被今日之“郎财女貌”替代。“才”、“财”,一字之差,却与时俱进,富有时代气息。古之状元驸马,如今安在哉?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云云,无异天方夜谭;早已是“白头宫女说长安旧事”了。高官厚禄,发财致富者,乃当今靓丽女子的白马王子。款爷与二奶,乃“天仙配”也。古之秀才、举人,以才取胜,以才生财。倘若现在的硕士、博士,有学无术,乏钻营、生财之道;不能挂羊头卖狗肉,弄个职称、职务当当,便是一个孔乙己转世。又穷又酸,穷者,酸也。百无一用是书生。鲁迅先生的晚辈一定会说:“祥林嫂是不会爱上孔先生的”。
人为什么要结婚?
一说:为了爱情。西谚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二说:为了生儿育女。未婚母亲、私生子父亲、丁克一族,比比皆是……。不一而足。
人类的一切活动,无不从此“本性”开始。为满足此“本性”的需求,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也由此开始。自然资源的相对有限与人类欲望相对无限,永远是经济学的假设前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属于微观经济的范畴。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运行基础。婚姻,是满足人类本性需求的初始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婚姻,是在法律范畴之内的。法律只具有保护家庭成员所拥有共同财产的分配与分割的功能;而对于成员之间的吃饱、睡好是无能为力的。其功能仅限于经济层面,即作用于最低层面。一张结婚证书,决不是美满婚姻的“博士级文凭”。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婚姻它是人们为了满足于本身需要并降低交易费用而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一种组合形式;类似于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要比市场交易节约交易成本。
人的本能行为:食、色,几乎时时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此类行为都要通过市场交易才能完成的话(假设市场是充分开放而能提供所有此类物品的。),那么,这些满足于人之本性的活动就会时时刻刻地在市场上发生。不难想象,其交易费用或成本要远远大于在家庭内部完成。
在古代社会,家庭是一个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一种生产劳动的分工协作,更是一种最佳的人力资源配置。食、色二者,均可得以满足,一举两得;成本低而效用大,何乐而不为?微观经济结构合理,综合国力岂不作大作强?所谓汉唐盛世,无非如此而已。
现在社会人们组成一个家庭,像是在经营一家股份公司;其主要成员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共同合作经营;其理想境界应是:分配合理,利益均沾。其存在的边界,取决于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任何一方感到其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不相称时,便会撤资散伙,分道扬镳;婚姻危机,随之而来。
从人的需求来说,男人好色,女人贪财,两者之间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无不在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可谓天经地义。过去和尚也享受行政级别,如今论上“二奶”们了,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目前的家庭离合状态呈U型,即当家庭主要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必须相依为命时,合则双赢,离则俱伤时,便处于U字的底部的相对稳定期;反之,一旦各自经济独立,互不依赖;就如U字的两端,隔岸观火:Bye-bye。大凡协议离婚者,就其成本与收益分析而言,无不是由于其限定财产分割的“双赢”而达成共识的。如今的单身贵族普遍患有“三高症”(高收入、高学历、高职务/称),因为他(她)们并不需要凭籍 婚姻家庭这种模式来实现“本性”效用的最大化了。患有此类“三高症”的人,是当前离婚率的高危人群。
此外,如今社会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存在着太多的挡不住的诱惑;钱钟书先生说:“忠实的是没有机会,有机会就不忠实了”;不无道理。喜新厌旧,也符合效用递减法则。古之所谓:“妻不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云云;以及今人对偷鸡摸狗之徒的所谓“三贼”(贼心、贼胆、贼钱),无不说明:经济实力,乃是男欢女爱,婚姻家庭幸福与否的硬道理。
可从下面的两种模式来理解人为什么要结婚。
第一、1+1>2 。两方面意义:一是指1+1之后多出一个小孩,达到了生育的目的。二是指协同效应,原意是两家公司合并之后,如果重组得当,能够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从而产生更大的效益。两个人结婚之后,也可以产生协同效应。比如以前是两个人各自承担住房成本,结婚后住房成本可以减半。另外,结婚还可以减少一方在追求另外一方时发生的高额费用,比如鲜花、衣物等等。如笑话所说,鱼儿上钩之后,自然就不用再喂鱼饵了。当然,即使结婚后还会发生鱼饵费用,也属于内部关联交易了。
这即是经济学里讲的资源配置的问题,结婚就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再配置的问题,结婚可以使有限的资源整合,发挥最大的效益,从而使满足管理学的效益最大化。结婚前两个经济实体可能因为每个单独的个体追求效益最大化而使双方产生“囚徒困境”。婚姻以法律的形式使双方的目的趋向同一。公司合并的协同效应基础是优势的互补,这在婚姻中同样适用。
第二、 1+1 ≤ 2 。也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没能达到婚姻的生育目的,二是没有达到协同效应,导致资产重组失败。还有可能是内部关联交易过多。
如果离婚的时间过早,那么大抵属于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因为婚前没有做好尽职调查,你以为自己买了一只蓝筹股,结果成为股东之后,发现其是一只垃圾股,所以,一些投资高手就会在被套牢之前赶紧平仓。如果离婚时间比较晚,大概是一方沦为了不良资产,当初看上去或许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一方成了大牛股,一方成了垃圾股,所以,最终难免被作为不良资产被剥离出去,如同陈世美抛弃秦香莲,现代社会没有了包公的狗头铡,婚姻市场的资产重组频率肯定加快了。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婚姻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必然,结婚组成的家庭它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每个人有相应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社会才能得以稳定有序地发展,于是形成了一套社会婚姻规则,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这套游戏规则。当然人们也有选择不结婚或不生育的权利,如果是自愿的选择我就不做分析了。
爱情是婚姻的核心元素之一,因此结婚不仅是共同生活的需要,(共同生活指的是家庭成员优势互补、互相配合,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分享生活的喜乐,这里指的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情感交流、关怀的需要。社会以家庭为组成单元,于是就有了亲人与其它人的区别,在当今的这种社会制度下自然会产生信任危机,其它人并不是那么可信。私有制使人类的私利性得以滋生,高科技的普及无奈地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社会似乎变得越来越冷漠了。于是亲人就成为最值得信任,同时能得到最多真诚的爱的对象,尤其是夫妻之间,这种情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第三者或情人(不是指夫妻)就是不需要共同生活只要情感关怀的一种社会产物。
因此,因爱结婚的想法是婚姻思想的主流,至少爱是人们潜意识里最深的渴望。年青的时候为之而兴奋,为之而追逐,精神恋爱成为爱的核心,所谓“为爱可以不要面包”就是最好的语言诠释。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社会属性增多,个人属性减少,(有人说:年龄的增大就是精神自由的减少,年龄越大人会越不自由。)所谓人变得现实了,面包是前提,爱是滋养品,前提不能缺少,滋养品是需要的,没有了日子还得凑合着过。到了一定的年龄必须结婚了就结吧,这是生活的需要,为必须结婚而结婚,据数据统计这种婚姻的比重越来越大,称之为现实的婚姻。